1 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疽笕缦拢?/span>
第一,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堅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高尚的職業道德修養。
第二,系統地掌握公共管理的科學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寬厚的科學基礎知識和復合型、應用性的知識結構,善于把握國內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勢和新特點。
第三,具有較強的從事公共管理實務工作和公共政策分析研究的能力,包括調研、決策、組織、協調、指揮、激勵、文字閱讀與理解、口頭與文字表達以及熟練運用多種管理技術與現代信息處理技術的能力。
第四,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
第五,具有創新精神、團隊合作意識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意志品質;具有國際視野和跨文化背景下人際交往與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適應我國公共管理實踐改革與發展的需要而持續自我學習能力。
2 專業方向設置
根據公共管理學科的研究領域,圍繞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發展定位和“五個中心”建設目標以及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戰略等對高層次公共管理專門人才的需要,結合學校自身的優勢與特色,我校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設置以下三個專業方向:
1.行政管理
2.社會保障
3.國際經貿組織管理
3 招生類型與報考資格
招生類型為“非全日制”,學生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招收。
報考資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當年有關文件為準。一般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
4 學習方式與年限
入學學生以“非脫產”方式進行學習,學習年限一般為2.5至4年。
5 學分要求與課程設置
MPA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少于36學分。
課程設置突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原則,分為核心課、專業方向必修課、選修課、社會實踐四個模塊。其中,核心課程不少于19學分,專業方向必修課不少于8學分,選修課不少于7學分,社會實踐為2學分。課程學習中,每個學分學習時間不少于16課時。學位論文不計學分。具體課程設置見本方案附件。
6 師資隊伍
從MPA研究生培養特點出發,我校致力于建立一支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相結合的“雙師型”師資隊伍。擔任核心課的教師均為專任教師,并具有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或副教授以上職稱。每門核心課程配備至少2名教師,且同一名教師不重復作為不同核心課程的核心成員。發揮兼職教師隊伍在專業方向課教學中的重要作用,參與專業方向學生培養的兼職教師不少于專業方向師資隊伍的三分之一。選聘具有扎實理論功底、豐富實踐經驗的政府部門和其他公共機構的中高層領導干部擔任兼職教師,并且確保他們積極參與學生的培養工作。
各個專業方向均有明確的師資團隊承擔教學任務。
7 教學形式
教學過程既強調把握公共管理理論前沿,又注重公共管理現實實踐,采用多元、互動的教學方式。綜合運用講授、研究、案例分析、體驗、模擬等多種教學方法,把多種形式有機結合起來,著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8 社會實踐
MPA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于3個月的社會實踐活動。為保證學生具有在政府機關、非政府公共部門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機會,學校將不斷開拓相關資源,加強與相關政府機關、非政府公共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學校將對MPA研究生的社會實踐活動進行全過程管理,確保實踐實效。
9 學位論文
MPA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后即可撰寫學位論文。學位論文應體現專業學位應用導向,可以采取調研報告、規劃設計、案例分析、項目管理等為主要內容以論文形式呈現,選題緊密結合政府機構與非政府公共部門管理實踐中的具體問題,特別鼓勵學生選擇與自己工作崗位、工作領域相關的問題展開調查研究與分析論證,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或改進管理的措施。
學位論文須在導師指導下,經過開題、寫作、答辯等環節完成。其中,論文開題時間應至少在答辯前半年進行,論文正文字數應在2萬字以上。
MPA研究生在完成選題后應提交開題報告。學校MPA教育中心在論文開題期間安排開題的指導工作,指導小組由3-5人組成,其中校外兼職導師或行業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學位論文必須由學生本人獨立完成,嚴禁抄襲。學位論文的寫作應做到論點明確,論據詳實可靠,論證充分,并做到格式規范、結構完整、行文流暢。作為專業學位論文,應在把握研究文獻的基礎上,將重點放在通過實地調研或案例剖析明確問題,運用正確的理論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對策方面。
學位論文經過學術不端檢測合格后(正文文字復制率低于20%),方可進入評閱、答辯程序。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相關行業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10 學位授予
MPA研究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課程學習及社會實踐環節,取得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11 辦學環境
為保證培養質量,學校為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提供與其他在校學術型研究生同等標準的辦學環境和學習條件,包括硬件設施、教學投入、學習保障、后勤服務等。同時,根據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特點,特別注意加強案例分析和研討所需相關設施的建設。